淮北市医疗保障局-ag九游会登录j9入口
健康脱贫综合医保政策在助力脱贫攻坚方面,发挥了基础性、制度性保障作用,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调整现行健康脱贫综合医保政策,在坚持医保制度普惠性保障功能的同时,增强对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在省医保局统一部署下,市医保局等7部门印发了淮北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办法(淮医保发〔2021〕20号),从2022年1月1日施行。现淮北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宇慧解读如下:
一、哪些人享受分类资助参保政策?资助标准是多少?什么是“资助参保185”?
人员类别 |
个人缴费资助标准 |
2022年资助金额 |
特困人员 |
100% |
320元 |
低保对象 |
80%-90% |
280元 |
返贫致贫人口 |
70%-80% |
250元 |
监测人口 |
50% |
160元 |
稳定脱贫人口 |
0 |
0元 |
“资助参保185”:“1”是指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以100%资助;“8”是指对低保对象的个人缴费按80-90%定额资助;“5”是指对监测人口的个人缴费按50%定额资助。
二、城乡居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答:城乡居民可以通过现金支付、“皖事通”app、“淮北医保”微信小程序等多渠道参保缴费。
三、参保城乡居民普通门诊享受哪些保障待遇?
答:城乡居民在参保县(区)域内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诊所等)发生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普通门诊起付线和年度基金报销限额分别为20元和150元。
四、参保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享受哪些保障待遇?
答: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及认定标准,参保城乡居民在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医药费用,ⅰ类普通慢性病起付线为300元,付限额最高的病种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限额的20%,以限额最高的3个病种合并计算支付限额,病种支付比例为60%。ii类特殊慢性病起付线为600元,支付比例参照普通住院。
五、参保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享受哪些保障待遇?
答:参保城乡居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确需采用药物治疗,但又未达到城乡居民医保慢特病鉴定标准的,经申请纳入“两病”门诊保障范围。对“两病”患者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均为150元,合并两种疾病的,最高支付限额可累计为300元。
六、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待遇是什么?
答: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的人员,一个年度内家庭总收入减去个人自付医疗总费用后低于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且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核查条件的大病患者,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医保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审批的程序,实行依申请救助。纳入依申请救助范围的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对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按50%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3万元。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有哪些规定?
答:参保城乡居民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域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经基本医疗、大病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不进入医疗救助报销。
八、城乡居民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答: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的原则,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有序就诊、规范转诊。参保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经主治医生确认所患疾病无诊治条件的,应优先转往县域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认依然无诊治条件的,由县级医共体牵头医院确认转诊;市外医院就诊的,由县级医共体牵头医院或市三级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九、救助对象在异地就医是否给予医疗救助?
答:对救助对象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急诊、抢救除外)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
十、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答:不断优化异地结算经办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借助信息化平台,将备案权限前置,实现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不仅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电话办理,更可以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平台”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申请,办理流程更加方便、备案材料更加简便。
十一、政策咨询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科室:待遇保障科
咨询联系人:刘刚
咨询电话0561-3060916